♥
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
至 某小姐
我要寫的都寫了
你要不要做
你自己決定
某人已經醬說了
你還要繼續
醬下去
想要他挽回?
如果他再次挽回你
又怎樣
下一次
他也會向你提出同樣的事情
說 他是你最後一個?
你現在幾歲人?
就決定他是你的最後一個?
ok
如果他真的能和你結婚
可是他一定會搞外遇!
好心你拉
眼睛近視就好
可是眼光不要有問題啦
勸你忘記他
我知道需要時間
很難
可是有的選擇咩?
你還是找個
他愛你多過你愛他的人吧
就這樣
要怎樣
你喜歡
我不會再管的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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